「」
弘治元年春天,南京朝天宫有一个道士,刚刚弱冠之年,忽然就患上了膝痛(这个不是类风湿!
)。
脱了衣服看,皮肉皱巴巴的,但是不是疼的特别厉害。
可是到了夜里,痛楚又加倍了,再看,竟然已经长成了人面大小的疮,而且眼耳口鼻五官俱全,(道士)又是害怕又是发愁。
(肯定以前没干什么好事招报应了)
他碰到人就让他们看,虽然治疗了,但是每次让人看,一定是痛入骨髓,人不看,就不疼了。
(这病不是人来疯吧?)
道士白天穿衣行动饮食都没什么痛苦,一到夜里就剧痛无比,没有人看也疼的。
(专门夜里闹腾!
)忽然就看见一个二三尺高的小人站在他面前,跟他说:“你认识我吗?”
(什么怪物?小矮人?)
道士:“不认识!”
小人:“你不记得了,在宋朝统治的时候,我是你的部下,我没有犯罪,你却因为私怨将我杀了!
而且连我家一十七口都杀了!
这是多大的冤屈啊?我已经找了你三百多年了(三百年了,鬼哥还真是执著啊!
),今天得幸遇见你,让我怎么放过你?(哇,哈哈哈!
小矮人怪笑。
)”
道士就死了。
「原文」弘治元年春,南京朝天宫一道士,年甫弱冠,忽患膝痛。
视之皮肉皱缩,然痛不甚极。
至夜则痛加倍,视之,乃人面疮也,耳目口鼻靡不具足,愁骇之极。
遇人辄与观之,冀得所治,然每有人观,必痛入骨髓。
人不观,则复不痛。
其昼间披衣行动饮食畧无苦,至夜便剧,虽无观者亦痛。
忽见二三尺许长一人立其前,与之言,曰:“汝识我乎?”
道士曰:“不识也:”
曰:“汝岂不记,在宋都统制乎,我则汝所部也,我无罪汝以私憾杀我!
且并我一家十七口皆毙!
此何等冤也?今觅汝凡三百年矣!
幸而遇汝,我岂能舍汝哉?”
道士遂卒。
《志怪录》(明)祝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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